区长信箱
北京籍外地社保转北京社保
来信人:bj***20
时间:2025-10-21
请问公司之前给上的是深圳的社保,现在工作地点在西城,上的北京的社保,之前深圳的社保可以转成北京的吗,需要有什么条件,待遇上会有差异吗?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10-22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现将西城区人力社保局结果向您反馈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西城区人力社保局核实,外省缴纳养老保险如需转入北京,受理条件如下:具有北京市户籍的职工;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在2010年1月1日前已经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在2010年1月1日后在北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北京首次参保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职工需在本区正常参保且有一个月的缴费。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第二十四条,“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如您符合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则参照上述政策进行待遇核算。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衷希望以上的回复能够切实满足您的需求,再次感谢您对西城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一如既往的努力为您做好服务。